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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请考生登陆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 wlmq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简章》规定,根据2017年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分,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分值已计算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中。
二、资格审查安排
(一)资格审查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工勤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2月23日(星期四)—25日(星期六)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均为北京时间)。
(三)资格审查地点
新华北路消防中队(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90号,可乘17、157、35、58、508、61、62、63、68、7、73、902、907、927路车,小西门站下车。);
(四)具体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填写《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
2.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详见《简章》);
4.考生不得携带背包、液体饮料及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5.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6.因个人原因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其它
未尽事宜参照《简章》,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干部科 0991-8515225
监督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纪保督查科 0991-8515231
举报投诉邮箱:wlmqrsjjjs@163.com
附件:1.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17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资格审查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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