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人员考察政审公告
2017-03-01 17:21:29   来源:阿克苏人社局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各位考生:现将2017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体能测评、体检结果及考察政审安排予以公布,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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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各位考生:
    现将2017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体能测评、体检结果及考察政审安排予以公布,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及时查询。
    一、关于体检
   (一)体检结果于3月1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体检结果为“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2.体检结果为“待定”的报考人员于3月1日19时公布体检结果。
    3.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如需复检,须写出书面申请,于3月1日下午18时前携带书面申请递交到阿克苏市为民服务中心B座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窗口。并与3月2日上午9:45时前空腹并携带体检要求的证件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窗口集中进行检查,自备进一步检查费用。
    二、关于考察政审
   (一)考察时间:2017年3月1日—9日。
   (二)体检结果为“合格”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2017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2份),签署相关部门意见后报户籍所属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并配合县市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的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材料由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报地区人社局。
   (三)《考察政审表》有关要求
    1.有临时服务单位人员须临时服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无临时服务单位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考察政审表》中派出所、国保大队、县市公安局意见须齐全。
      2.《考察政审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公安机关密封后,由报考人员报户籍所属县市公安消防大队。
      3.报考人员交《考察政审表》时,须带本人人事档案(应历届毕业生提供学籍档案),报考人员可到档案存放单位(地区或县市人社局)凭网上公示的体检结果及考察政审公告向档案存放单位书面申请(申请为打印件,须写明事由、报考岗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写签名,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取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在地区人社局存放的,可到阿克苏市迎宾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申请提取档案。
    4.报考人员交《考察政审表》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准备1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准备1份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本人学历信息1份。
    政策咨询电话
    0997—2281306(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0997-2671509
    监督电话
    0997—2122453

附件:

1、2017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体能测评、体检结果

2、2017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3月1日

新疆华政教育: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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