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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计,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报名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必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的人员。
3、符合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北路街道办事处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根据岗位需求,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确认、审核(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核定,每月3800元(含社会保险);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生育假等;提供早午餐;
3、本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在社区连续工作满1年人员可参加社区纳编考试;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可参加乌鲁木齐市、区(县)两级事业单位面向社区选拔科级以下管理人员考试;
4、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社区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可在本市就业落户。
四、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
招聘电话:0991-3790128;0991-3725760
联系人:孟婷,樊桂环
招聘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路136号·中亚北路街道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计划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1 | 社区工作者 | 50人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新疆华政教育: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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