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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主要从已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选拔工作要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中的高精尖缺以及承担核心技术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进行。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数量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区属各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不超过1名。
四、选拔程序
(一)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民主推荐、组织确认、单位公示的程序,逐级产生推荐人选,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自治区区属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机构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五、报送材料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区属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时,要认真核查确认申报人的证书、获奖、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一致,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一)单位综合推荐书面报告1份。说明推荐人选的程序、公示等情况,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相关表格。
1.申报人推荐表(附件1)3份。
2.申报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
3.申报人情况登记表3份(使用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填写打印生成,软件下载地址:www.zhichen.com.cn或211.160.192.14)。
(三)数据库文件(电子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由相应的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请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瑶曲波
联系电话:0991-36899153689692
电子邮箱:282118912@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路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830011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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