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雇员总成绩及体检工作等有关的通知
2017-04-01 11:21:41   来源: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根据《2017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简章》规定(以下简称《简章》),现将《2017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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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根据《2017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简章》规定(以下简称《简章》),现将《2017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聘雇员考试总成绩汇总表》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可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站www. wlmqrsks.com,进入“2017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专栏 ”,查询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根据《简章》规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201746日(周四)9:00(北京时间)统一集中

(二)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考生请认真查阅总成绩及排名,确认是否能够参加体检。

(三)集合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乘坐98路、5201路公交车维泰大厦站下车即到)。

(四)有关要求:体检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考试报名表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1,在体检当天9:00前到达集合地点。未能按时到达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考生进入集合地点后,将相关证件交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身份。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自觉遵守纪律,维护体检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否则取消资格。

出于安全考虑,体检考生不得携带背包、液体饮料和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考生体检前三天须清淡饮食,切忌饮酒、熬夜,体检当天保持空腹,不吃饭、不喝水。体检费用为450/人,费用自理,体检现场收取。

(六)体检结果将在41418:00时对外公布。体检合格的,下载打印并填写《2017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考察表》(详见附件),在7个工作日内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中心(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路107号北大科技园2211室)签署意见。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复查工作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中心统一安排(复查时间另行通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查的,视为放弃,将根据《简章》规定依次进行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的规定进行。

五、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将于4月14日18:00时(北京时间)公布,同时公布入区培训相关事宜。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站www. wlmqrsks.com发布的通知。

附:

12017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聘雇员考试总成绩汇总表

2、2017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考察表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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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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