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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喀什地区消防支队及喀什市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对部分空缺岗位进行补录。
一、补录对象
参加空缺岗位补录的考生,应为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未入闱体检的考生。以下考生不在补录人员范围:
(一)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的考生;
(二)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
(三)本人放弃或未参加体检、考察政审的考生。
(四)报考消防岗位的考生。
二、补录岗位
补录岗位为此次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造成空缺的喀什市社区岗位,详见附件1。
三、补录原则
(一)补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招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该空缺岗位补录人选。。
(三)补录岗位一经发布,由考生现场自行选择补录岗位报名。报考同一补录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该空缺岗位的补录人选。
(四)申请参加补录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五)因体检、考察造成的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补录。
四、补录程序
(一)公布补录岗位及条件
2017年4月20日,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补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4月24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B厅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审查。
(三)体检与考察
1、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补录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补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2、入闱体检的考生及时办理考察政审表、提取个人档案,并于体检当天提交。
3、体检、提交考察政审时间:2016年4月26日(逾期将视同放弃)
4、参加体检、考察政审考生须于4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指定地点集中。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档案、考察政审表原件和300元体检费。体检须空腹,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
入闱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及参加政审时间及要求同上。
为保证补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调剂、补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也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调剂、补录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举报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2671016 监督电话:2671032)
附件:1.补录职位表
2.入闱补录人员名单
3.补录资格审查表
4.补录考察政审表
5.入闱递补人员名单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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