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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博乐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17年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1.招聘人数:20人(汉族10人、维吾尔族5人、哈萨克族3人,蒙古族2人);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截止在2017年5月7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7日至1999年5月7日出生);
5.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不得报考;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查阅及下载地址:博乐市双湖网(http://www.blsdj.com/)、 博乐市政务网(http://www.xjbl.gov.cn)。
报考人员对专业、年龄、学历、族别、其他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政审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7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北京南路468号)。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17年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 现场报名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2017年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2017年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5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2017年即将毕业证明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和招聘职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6. 招聘职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
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报名、笔试等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相关语言文字翻译测试
因工作需要,报考相应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需进行相关语言文字翻译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相关语言文字翻译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语言文字翻译测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5月18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博乐市政务网查询。
入围笔试人员于5月19日10:00—1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科目
《综合知识测试、写作合并卷》,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汉语答题。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22日18时起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博乐市双湖网、政务网查询。同时,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违纪情况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本次所报考职位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围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于2017年5月23日10:00—1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领取《面试通知单》。
1.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在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4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要求
⑴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⑵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2017年5月26日18:00通过博乐市双湖网、博乐市政务网公布。
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市纪检部门监督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市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2017年5月27日
(五)公示
由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博乐市双湖网、博乐市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参照《博乐市机关事业单位市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一律实行聘用制,由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其中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二)聘期内,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参照博乐市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0909-2279947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09-2288035
监督电话:
博乐市纪检委 0909-2277780
博乐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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