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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工科类本科院校。始建于1958年,建校之初为新疆煤矿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学院占地面积2032亩,设有四个校区,主校区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艾丁湖路,另有南昌路校区、天津路校区和北京路校区。
学院现设有采矿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等11个教学系部,开设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5个本科专业和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技术等39个专科专业,建有19个实验中心,下设145个校内实验室,拥有2个工程训练中心,建有135个校外实习基地。现拥有专任教师591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16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93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760余名。其中本科学生7015多人,专科学生7465人,中职学生277人。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涵盖专业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及思政辅导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xji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5月24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高考时本科为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录取),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七)年龄要求:1、按照招聘职位所需年龄要求,以报名时间为限,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2、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八)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4日10:00-18:00(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方式
1.专业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代码:1001-1015)
专业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个人简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到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期限: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4日10:00-18:00(周六、周日休息)。
(2)联系人:杨磊张宇涛联系电话:0991-7977116
(3)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新疆工程学院新校区教学楼A楼305室。
(4)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截止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7日后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思政辅导员(岗位代码:1016-1017)
思政辅导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岗位。
(1)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2)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8:00(周六、周日除外)。
(3)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4)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5)2017年5月31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
(6)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7)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职位咨询电话:0991-7977116
(8)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9)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工程学院网站通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五)思政辅导员岗位中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专业老师和实验教师岗位中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调整至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专业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5日-27日。思政辅导员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专业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笔试
应聘专业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者,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者按自治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程序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
(2)笔试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3.思政辅导员岗位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2)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可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等相关情况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通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比例计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经人社厅审批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予以公告。
3.专业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教学理论、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逻辑表达能力。试讲时间为15分钟以内。
4.思政辅导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思政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对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面试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1.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工程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经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工程学院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工程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新疆工程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李玉文
监督电话:0991-7977126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工程学院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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