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公告
2017-05-17 11:29:53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

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检验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地处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是一所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粮食局指定的新疆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是新疆唯一一所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全日制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被自治区教育厅评定为人才能力培养优秀学校;201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被评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2012年被自治区人社厅确定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014年被自治区政府批准为技师学院。

(二)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于1978年,是具有法定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着全疆收获环节原粮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专项调查任务,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粮食库存质量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储存品质检测等工作,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粮食检验数据,同时还对粮油产品及其制品和部分食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质量仲裁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生产及销售部门委托检验等。2007年4月经国家粮食局批准挂牌“新疆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13年8月被国家粮食局批准认定为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2013年10月经国家粮食局和教育部审核作为全国中小学生爱粮节粮教育基地。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粮食局网(http://www.xjgrain.gov.cn)、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术学院)网站(www.xjgyjj.com)(以下简称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26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6日北京时间18:00(周六、周日除外)。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您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7)报考人员于5月31日上网打印准考证。

(8)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自治区粮食局政策咨询电话:0991-2355576。

(9)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七、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教师岗位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网站上公布。

(5)下列三类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一是烈士配偶及其子女;二是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族;三是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分别由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和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在笔试结束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如不符合报考要求,取消其面试资格,递补审查下一名考生进入面试,依次类推,直至进入面试考生达

到面试比例要求。应聘者网上报名所填信息的真实性由应聘者本人负责。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有效户口本或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3、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四级甲等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明材料及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4、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在报名、笔试、资格初审、试讲(教师岗位)、面试、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随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粮食局在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环节考生。

3、面试

(1)按1:3的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网站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及教师岗位试讲。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教师岗位试讲按40%、面试按3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比例入闱的,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教师岗位笔试30%+试讲40%+面试30%=10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粮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总成绩排名。

八、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和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分别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网站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粮食局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考察

考察组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粮食局、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逾期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粮食局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自治区粮食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王继松自治区粮食局机关纪委书记

监督电话:0991-2355247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粮食局、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术学院)网上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

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附件:

1.新疆工业经济学校职位表(下载)

2.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职位表(下载)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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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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