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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农业厅所属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种子管理总站、植物保护站等1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农业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总数22个,本次招聘涉及10个事业单位。
(一)驻乌事业单位
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自治区植物保护站、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治区农药检定所、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7个单位为县(处)级事业单位,单位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二)驻外事业单位
农业厅哈密植物检疫工作站、自治区葡萄瓜果研究所、自治区和田蚕桑科学研究所3个单位为县(处)级事业单位,单位地点分别为哈密市、鄯善县双水磨镇、和田市。
二、招聘岗位(附表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包括应届及历届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的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四)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期限2017年5月17日-5月26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5月18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5月18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8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缴费时间
2017年5月18日至5月26日北京时间18:00(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程序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信息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以下简称《报名审查表》)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4.缴费。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18:00时(北京时间)。5.下载打印《报名审查表》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6.2017年5月31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7.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中关于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有疑问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因专业不符或其它原因导致笔试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咨询电话
报名职位咨询电话:(0991)2865083,2882200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四)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和《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具体以咨询相关招考单位为准。
(五)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七、考试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考场信息等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提前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严禁携带书包、手提包等物品。违反规定致使无法参加考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4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结果,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若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面试放弃者,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及排名、资格审查结果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适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信息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人事处。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相关证明),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人事处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三)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信息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专业加试按面试成绩的30%折合计算,即: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70%+专业加试×30%。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入闱面试的,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信息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农业厅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自治区农业厅另选符合相关规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自治区农业厅将对拟聘用人员及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农业厅负责审定。
(六)公示
经自治区农业厅确定的聘用人员,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新疆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问题但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毕新军自治区纪委驻农业厅纪检组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2877216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农业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信息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届毕业生若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自治区农业厅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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