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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所属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是经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我区唯一一所宗教高等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用维吾尔语授课的伊斯兰教经学院。学院筹建于1983年,1987年6月建成招生。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现有教职工编制160名(含30名非实名编制),办学规模1100人,下设办公室、政治处、教务与培训处、学生管理处等十二个内设机构。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6月8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0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24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2年5月24日后出生。
(七)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非实名制岗位按学历要求报考。
(八)教师类岗位须为能够用维吾尔语授课的男性青年。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必须为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二)网络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8日,北京时间10: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三)网络缴费时间
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8日,北京时间10: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未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6月13日起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同时下载《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
2017年6月17日上午(星期六)
(六)报名咨询人及电话
艾合买提·依米提0991-2562591,马宝0991-2578250
(七)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八)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十)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十一)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七、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笔试成绩公布一周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部门:由招考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考岗位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言)命制并答题,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选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网站。
(2)面试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言)答题的方式进行。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方式同时进行,其他岗位均进行结构化面试,其中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满分各100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水平,试讲前30分钟将试讲题发给应聘人员,应聘者独立备课并设计教案,应聘者在20分钟内完成试讲。面试考官一般是7人,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相关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试讲×50%)×60%=100。
管理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10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推荐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马祎
监督电话:0991-887108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人事处或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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