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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2016年秋季面向内地高校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阶段,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及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试讲时间:2017年6月9日至1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试讲地点: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试讲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二、有关要求
(一)此次招聘我校提供的岗位均为教师岗,应聘人员应达到岗位要求的学历,并符合专业要求,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六级合格标准(≥425分),少数民族可放宽到国家四级合格标准。
(二)根据我校招聘方案,试讲、面试成绩均现场公布,单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四)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考试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五)如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者,无论是否通过试讲,都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用。
(七)应届毕业生若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无法提供四六级证书不予以录用。
(八)未按规定参加试讲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督电话:0991-4362359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咨询电话:0991-4365460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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