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等六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2017-06-13 16:24:39   来源:克州人民政府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新疆考试咨询微信:xj-kszx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7年克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227号)以及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

新疆考试咨询微信:xj-kszx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7年克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227号)以及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在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等6个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其中: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克州驻北京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克州民宗委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克州水管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克州住建局抗震防灾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克州住建局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切实做好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4日后出生);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它事业单位考试录取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8、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9、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gov.cn)、克州党建网站(kzls.xjkunlun.cn)、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kz.xjrs.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 2017 年6月1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25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10:00-13:30(北京时间),下午16:30-20:00(北京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克州人力资源市场(克州行政服务中心51、52号窗口)。

2、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考生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毕业证二维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5、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30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克州行政服务中心51、52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6、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等有关公告及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2门。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相关专业测试》。考试时间为每门9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4、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时间:2017年7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或无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或一门课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自2017年7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1)入闱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试下一环节。

(2)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0元面试费于7月13日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克州行政服务中心51、52号窗口)进行面试现场确认。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与学士学位证原件。

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15日,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相关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定于2017年7月19日,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定于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5日。由用人单位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填写《考察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

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2017年7月26日—2017年7月30 日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生档案于2017年7月31日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违反回避政策,应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回避政策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相关网站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举报电话:0908—4222009(克州监察局)

报名咨询电话:0908-4235556(克州人力资源市场)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克州民宗委、克州水管处、克州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7年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7年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表》

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新疆华政: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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