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和田秋季赴内地高校引进人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
2017-07-06 10:28:16   来源:和田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631010128新疆考试咨询微信:xj-kszx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秋季新疆赴内地高校专场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6)146号及相关规定,现将和田地区2016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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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秋季新疆赴内地高校专场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6)146号及相关规定,现将和田地区2016年秋季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资格审查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9日10:00—20:00(北京时间)。

  (二)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和田市阿恰勒东路61号,和田县法院对面)。

  (三)资格审查工作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1.考生须携带资格审查规定的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填写资格审查表(前期已发布,可登陆和田信息网下载打印),持所签订的引进人才意向书、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还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持所在院校出具无补考等情况能够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需留存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并向考生说明原因,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可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0903-2069240

  附件1:2016年和田地区秋季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笔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2016年和田地区秋季赴内地重点高校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关于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说明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4日

新疆华政: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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