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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5、坚持自愿报名、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新疆生源或户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8、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克州歌舞团等单位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克州歌舞团节目主持人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7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8米以上。
9、报考基层县(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少
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少数民族招聘岗位须要求具备双语交流能力,即具备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少数民族教师招聘岗位须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授课能力。
(2)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专业及普通话水平或民族汉考(MHK)等级水平。其中: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并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招聘考试,则必须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10、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含三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它事业单位考试录取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在编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8、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人员;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人员;
9、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11、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gov.cn)、克州党建网站(kzls.xjkunlun.cn)、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kz.xjrs.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7日— 2017 年7月1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7月18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10:00-13:30(北京时间),下午16:30-20:00(北京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克州人力资源市场(克州行政服务中心48号窗口)。
2、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考生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毕业证二维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5、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1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克州行政服务中心48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6、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等有关公告及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2门。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相关专业测试》。考试时间为每门9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7月1日。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4、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或无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或一门课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自2017年7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1)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试下一环节。
(2)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0元面试费于7月29日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现场确认。
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式如下:
克州歌舞团招聘舞蹈演员、舞美、节目主持人3个岗位面试采取现场专业表演测试的方式进行。请舞蹈演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自备演出服装与音乐。
克州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岗位与基层县(市)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的岗位,面试采取现场授课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自备手写教案一式五份(可复印),现场试讲一节与专业有关或相近的课程,试讲时间为1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为5分钟。
其余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30日,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
克州职业技术学校、基层县(市)招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2个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 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克州歌舞团招聘舞蹈演员、舞美、节目主持人3个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 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其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 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相关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定于2017年7月31日,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定于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4日。由用人单位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填写《考察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
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0 日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生档案于2017年8月11日到报考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违反回避政策,应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回避政策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相关网站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举报电话:0908—4222009(克州监察局)
报名咨询电话:0908-4235556(克州人力资源市场)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歌舞团、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克州职业技术学校、克州国土局、克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克州歌舞团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7年克州歌舞团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7年克州歌舞团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表》
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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