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08-22 17:57:48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631010128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7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单位简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于2002年5月经自治区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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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7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于2002年5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在原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自治区卫生防疫站、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三家单位基础上合并建立,隶属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有14个职能科室,21个业务科室,含实验动物中心。主要承担全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指导、培训及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2017年拟招聘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共计20人。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四、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22日后出生);

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2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xjcdc.com/mai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9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纪检室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631010128

报名为网上报名,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2日――2017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8:00。

(6)缴费时间:

2017年8月22日——2017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

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按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职位咨询电话:0991-2611304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631010128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40%(专业知识3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60%(专业知识30%)。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格分数60分,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以一并进入面试。也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变更该岗位招聘条件,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面试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631010128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含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公共卫生及检测中心岗位增加相关的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2人以上考察小组)。

考察内容:

(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个人在院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考察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631010128

试用期满,对新入人员实行规范化培训,规范化培训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培训不合格者即为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公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附件: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申请计划表.doc(下载)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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