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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新疆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我院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对笔试成绩予以公示,并就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新疆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笔试成绩公告(详见附件)。
二、面试工作相关要求
(一)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环节考官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面试计分按照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保留分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三)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四)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面试期间,考生需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新疆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五楼报到(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46号)。
(三)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考场,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991-3835944
四、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836425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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