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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就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工作
(一)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入闱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截图及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00-19:00时(北京时间);地点: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十楼1021室)。
(三)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10:00开始面试(北京时间)
(四)面试地点
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广安街199号)。
三、有关要求
(一)面试当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单位所要求的有关材料。
(二)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期间,考生需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四)如因特殊原因,面试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五)如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无论是否通过面试,都将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991-8822627
附件:
2017年10月10日
电话 | 0991-4595806,13809957526 | 地址 | 乌市沙区西北路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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