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招聘计划
2021年秋季博州人才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2名;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报名且提供有效报名信息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新疆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确定拟考核人员。(各主管单位、县市人社局、州国资委配合)
资格审查条件:
㈠政治素质好,志愿到新疆工作,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违规纪录;
㈡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
㈢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㈤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㈥年龄截止日期、专业工作经历时间和所需其他证件资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携带材料:请各位考生根据考核时间、地点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职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考核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
1.博乐市考核时间:2021年11月20日(周六),上午10:00开考(北京时间)以下岗位:2021003、2021004、2021005、2021006、2021007、2021008、2021009、2021010、2021011、2021012。
2021年11月20日(周六),下午16:00开考(北京时间)以下岗位2021001、2021002。
博乐市考核地点:博州人力资源综合楼(博乐市北京北路40号)
2.精河县考核时间:2021年11月21日(周日),上午10:00开考(北京时间)以下岗位:2021013、2021015、2021021、2021027、2021025、2021018。
2021年11月21日(周日),下午16:00开考(北京时间)以下岗位:2021017、2021020、2021019、2021022、2021024、2021016。
精河县考核地点:精河县技工学校(紫金商贸城东侧向南100米)
3.温泉县考核时间:2021年11月23日(周二),上午10:00开考(北京时间)以下岗位:岗位代码:2021028、2021029、2021030、2021031、2021032、2021033。
2021年11月23日(周二),下午16:00开考(北京时间)以下岗位:2021034、2021035、2021036、2021037、2021038、2021039。
温泉县考核地点:温泉县技工学校(温泉县博格达尔镇环城南路16号)
4.国有企业考核时间:2021年11月15日—23日,由州国资委、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
㈡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线下面谈、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
考核工作按考核方案确定,最终以量化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择优录用。考核开考比例可按1∶1比例进行。
考核者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可进入下一环节。
㈢考核成绩发布
考核成绩及排名,于2021年日11月24日在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公布。
四、调剂
㈠调剂原则
1.平等自愿,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2.管理岗位不受专业限制;专业技术岗位按岗位需求条件先行调剂,如无符合人员按专业相近原则调剂;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优先调剂;
4.本科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调剂。
㈡调剂程序
在有调剂意向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排名确定人选,达成聘用意向进入体检环节,调剂过程全程监督,工作人员签字并接受监督。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组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可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2021年博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新疆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监督及其它要求
2021年博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组成员要自觉接受纪委监委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凡参与考核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谈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做好疫情防控
坚决贯彻落实博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在考核、体检、来博等环节切实履行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相关环节;来博参加考核人员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新疆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2318176;0909-2318182
监督电话: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2318191
附件:1.2021年博州秋季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秋季博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1秋季博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2021年博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