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察布查尔县公开招录司法助理员简章
2013-01-16 13:58: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优化司法行政队伍结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自治县委、政府同意,察布查尔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自治县公开招聘司
    为优化司法行政队伍结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自治县委、政府同意,察布查尔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自治县公开招聘司法助理员10名(县聘)。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渠道,逐步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公开招聘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考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面向新疆范围内公开进行。整个考试工作接受社会及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严格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司法行政队伍,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2、坚持优化结构的原则。此次招聘计划只适用于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招聘进一步改善自治县司法行政队伍结构。
    三、招聘计划、时间、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2012年面向新疆范围内公开考试招聘10名县聘司法助理员(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2013年1月6日— 1月20日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由考录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时间:由考录部门另行通知
    (三)招聘对象。本次公开考录工作面向具有新疆户籍或生源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人员进行。
    (四)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年龄条件
    (1)学历: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岁及以下,男性,年龄统一截止到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从事司法工作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考试过程中因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
    8.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3、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聘职位的全部条件,具体条件见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一)程序
    (1)报名。由县司法局负责公布招聘职位、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并负责统一组织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司法局负责,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待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县司法局负责,会同纪检部门统一进行笔试考试。
    (4)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县司法局负责,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对笔试结束后入闱面试人员统一进行面试考试。
    (5)体检。面试结束后,由县司法局负责,会同纪检部门统一对拟政审人员进行体检。
    (6)政审。体检结束后,由县司法局负责,会同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对拟政审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7)公示。在考试和政审的基础上,由县司法局对拟政审人员做出综合评定,报请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8)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司法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县人事部门备案。
    纪检监察部门对以上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各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公告
    对此次招聘程序、职位、资格条件、报名和考试等内容及有关规定主要通过察布查尔县党建网站、察布查尔县公众信息网及对外张贴的形式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红色免冠照片2张到县司法局办公室现场报名。符合报名人员须填写《2012年察布查尔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由县司法局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公共科目》  满分100分   120分钟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公共科目主要包括法律、政治、县情县策等相关知识。
笔试试卷命制:一律采用汉语命题、答卷。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50%
    2、面试
    (1)入闱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入闱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人员确定
    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入闱面试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凡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司法局会同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统一进行,具体工作由县司法局提出面试方案,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4)面试形式及要求
    面试主要突出拟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素质要求,以结构化面试对考生进行测试。结构化面试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当场公布。
    (5)其它要求
结构化面试的及格分数线均为60分。
面试采用汉语进行。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50%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五)体检
    1、体检的组织与标准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司法局会同纪检部门统一组织,并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务必提前1天到县司法局办公室报到。
    经体检,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癫痫病,能适应司法助理员工作需要的,确定为入闱政审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政审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县司法局统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据体检、政审结果,由司法局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七)公示
    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后通过箭乡党建网、察布查尔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审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县司法局为拟聘用人员办理县聘手续,签定县聘合同,同时将聘用结果报县人事部门备案。聘期内规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的,给予解聘。在试用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解聘。聘用人员采取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连聘连用,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九)待遇
    县聘司法助理员参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标准享受同等待遇。新增人员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县聘),实行岗位管理。三年一聘,解聘后,不再具有县聘工作人员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人员,在聘期内享受自治县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1、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考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2、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公务员的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政策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察布查尔县司法局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郭晓明、汪妍琴
    报名联系电话:0999-3622207
    监督电话:0999-3627096
    察布查尔县纪检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99-3622650
    察布查尔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999-3625001
 
    点击下载 司法助理员职位表 
 

察布查尔县公开招聘司法助理员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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