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职位复检、考察等后续事宜的通知
2013-01-22 13:35: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位考生:  现将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参加乌鲁木齐市调剂职位的考生需要参加复检、考察等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检  1、请认真查看《2012年自治区面向
 
  各位考生:
  现将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参加乌鲁木齐市调剂职位的考生需要参加复检、考察等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检
  1、请认真查看《2012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调剂职位体检结果一览表》(附件1)。如果备注一栏标注需要申请复检的考生,要根据以下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
  请提前写好个人复检申请书(附件3),保持手机畅通,等待乌鲁木齐市公务员局电话通知。经审核批准后,我们将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国家规定不作复检的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则该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和调剂。
  2、注意事项:
  (1)、参加复检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和复检相关费用(根据复检项目确定)以及签字笔等;
  (2)、复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勿食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勿进食饮水,空腹参加体检,勿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服参加复检;
  (3)、复检时应如实填写个人疾病史,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并检查所有体检项目,勿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4)、因为此次是复检,所以请各位考生要特别注意,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复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我们将委托各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应提前填写好《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
  因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则该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和调剂。
  三、 公示与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依据公务员法进行初任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特别告知目前有工作的考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的,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否则不予录用。
  如有其他变动或事宜,另行在原乌鲁木齐市人事局网站公布。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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