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部分空缺
职位进行调剂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部分空缺职位进行调剂。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二)参加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招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空缺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调剂范围
(一)进行调剂的空缺职位由各地州市、自治区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调剂工作在公布的空缺职位范围内进行,下一级单位职位不得向上一级单位职位逆向调剂,即:报考乡镇级单位职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县市区级及以上单位职位,报考县市区级单位职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地州市级单位职位。
(三)空缺职位不跨地区、跨系统进行调剂。
根据调剂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有关地州市和自治区招录单位对部分空缺职位适当放宽了职位条件,详见《2014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表》。
三、调剂对象
参加2014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调剂的考生,应为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且未进行体检的考生。
以下考生不在调剂人员范围:
(一)已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考生;
(二)体能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
(三)本人放弃参加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的考生。
四、调剂方式
(一)申请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
(二)当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调剂人员超过一人时,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调剂。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调剂。
五、调剂程序
(一)公布空缺职位及条件
2015年2月12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党建网站公布进行调剂的空缺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调剂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空缺职位调剂条件的考生先与空缺职位所在地州市、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取得联系,确认同一职位参加调剂考生的成绩排名情况,根据排名及工作要求自愿确定是否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和调剂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审查。
3.凡申请参加调剂考生的成绩及排名情况,由进行调剂的各地州市、各单位分别在本地州市、本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4.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详见《2014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表》。
(三)确定体检人员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同一调剂职位根据参加调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职位调剂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并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同一调剂职位参加调剂的考生达不到调剂人数的,按照实际调剂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确定体检的考生,按《招考简章》有关规定,由有关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如体检、考察无合格人员,则该职位取消,不再进行递补、调剂。
为保证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也请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调剂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