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调剂、递补)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4月10日-16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或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事宜,报考自治区区级机关的,请咨询报考单位;报考各地州市有关单位的,请咨询报考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91-3689635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91-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