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警员19名
2015-08-14 12:34: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青河县公安局网格化巡控建设,经青河县委、政府批准,青河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协警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1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二、招聘

 为加强青河县公安局网格化巡控建设,经青河县委、政府批准,青河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协警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1、招聘协警人员19名,性别不限、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民族不限、青河本地户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工作积极性高,愿意从事协警工作的。
    4、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协助公安工作的。
    5、懂得群众工作方法,能与群众打成一片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7日17时截止。地点:青河县公安局政工室(新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414室)。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违法犯罪前科、身体不协调、纹身人员一律不予审查考虑。
    四、考试事项(体能考试、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2015年8月17日下午下班前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体能测试方法: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4.理论知识测试(采取百分制,汉语答题)。
理论测试范围:《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法规。
拟聘人员的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5.考试成绩总分:笔试分占70%,体能测试分占30%。
    五、体检、政审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指定医院为青河县人民医院,费用自理。
    2.政审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严格审查,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和社区出具的证明为准。对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查
    对通过考试被聘用的人员再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聘用人员提交的证件资料(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负责,凡是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将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3天。
    八、聘用与待遇
    经考试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协议,合同一年一签,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
    九、考试监督
    1.组织监制。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考试各个环节,在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全部监督下进行。
    2.实行回避制度。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关系人员参加考试的,不得参与招考工作。考试录用后,试用期1个月,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将予以退回,空缺岗位按照报考成绩的考生依次递补。
    联系人:杨启云、马丽娜
    联系电话: 8826397
 

 

                     青河县公安局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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