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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疆范围内公开选调两名干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在全疆范围内选调2名干警(政工干事兼办公室文秘1名、法警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疆各地州、县(市)机关部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5、选调公务员要求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推荐报名、面试、组织考察步骤进行。按照设定的资格条件,可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个人自荐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10月30日,地点:阿拉山口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需提供的资料:纸质报名表、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联系电话0909-6998690。
2、资格审查。检察院政治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注重对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了解。
4、组织考察。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
5、讨论决定。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阿拉山口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选调人选。
6、公示。对拟调人选在阿拉山口市政府网(http://www.alsk.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