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委组织部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7-06-29 15:43:45   来源:和田   评论:0 点击:

新疆考试交流群:529128541新疆考试咨询微信:xj-kszx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田地委组织部面向全地区公开遴选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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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田地委组织部面向全地区公开遴选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地区在职在编乡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岗位设置
1.地委组织部文秘人员2名;
2.地委基层办、人才办工作人员2名;
3.地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
4.地委组织部财务会计人员1名。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发声亮剑,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责任心较强。
2.文秘人员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政策理论水平,有独立文稿起草经验,综合素质过硬;
基层办、人才办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人品正、作风好,双语水平好,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综合素质好,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各种计算机语言和编程、软件工程制作流程,有一定的设计和维护网络、数据库水平;
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要求有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有会计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报考人员族别、性别不限。
3.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工作经历和年龄。
5.报考人员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定向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亲属及本人存在严打收押或超生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公开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和田党建网、和田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地直部门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到地委组织部240办公室报名。县市报考人员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到各县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室报名。报考文秘人员需提供本人起草的文稿3篇;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需提供计算机相关证书;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要求提供证明其财务、会计工作经历的说明或会计资格证书。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2日。
2.资格审查。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地区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文秘人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计算机理论及职位业务水平;财务会计人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财务基础知识和会计业务水平。考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中旬。
4.组织面试。按照考试成绩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
5.进行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确定考察对象,由地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赴其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立场和现实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6.讨论决定。面试结束以后,地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综合考试和考察结果,确定遴选人选。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和田党建网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试用任职。遴选人员在地委组织部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待遇不变,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后,确定调入人员,并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0903—2022463
监督举报电话:0903—2026196

附件:地委组织部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和田地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7日

新疆华政: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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