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阜康市委党校选调3人公告
2017-02-23 10:26:22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考试交流群529128541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市委党校师资队伍结构,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疆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教师:一、选调范围、计划(一)选调范围全疆党校系

疆考试交流群 529128541

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市委党校师资队伍结构,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疆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教师:

    一、选调范围、计划

(一)选调范围

    全疆党校系统内、全疆初高中、大中专院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编教师。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教师3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专业要求:专业为哲学类(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经济学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法学类(法学、政治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社会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历史类。

(四)3个选调岗位均为男性,民族不限。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规定条件的人员,将个人基本信息按要求填写《阜康市委党校选调教师报名表》发送至党校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936611040@qq.com,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务必来电确认。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阜康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凡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者年龄、学历、学位等情况。

3、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个人自荐材料2份,有关获奖证书、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1份。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凡符合选调职位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2、面试由阜康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组织、人社、纪检部门届时参与指导和监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办法另行通知)。

   (三)试讲

1、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试讲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参加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专业有关内容,题目自定。讲授时间为45分钟(试讲地点、时间及相关办法另行通知)。

2、阜康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选调试讲评议组主持试讲工作。

(四)体检

按照面试、试讲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阜康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拟选调者书面申请,由阜康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三甲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拟选调者承担。

四、组织和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由阜康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邀请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市组织、人社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

   未尽事宜,由阜康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0994-3231925,13565601087

联系人:白振华

附件:阜康市委党校选调教师报名表.

中共阜康市委党校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17日

新疆华政教育: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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