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3年公务员招录考试考生材料审核通知
2013-01-10 14:50: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教育部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考生材料审核的通知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

教育部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考生材料审核的通知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报考我部的考生成绩,确定了参加我部公务员面试的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参加面试的确认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要求:
  1.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月1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wyc@moe.edu.cn进行确认, 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司局××(职位代码后4位)职位面试”。
  2.请考生于1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部(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经历(从初中学历填起,详细到月)、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仅限对外语有要求的职位)。
  (4)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仅限离退休干部局职位代码为0401018001职位)。
  (5)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在该复印件上注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省、市、县),户口为单位集体户、人才或家庭户等;注明个人档案所在地(省、市、县),具体存放单位或者人才、居委会等详细名称,并注明“本人所提供所有资料和填写内容完整无误,全部属实”字样,个人签名确认,落款日期。
  (6)其他材料:
  ①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含2011年、201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和学生证复印件。
  ②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③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④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考生身份为其他的,需另附页详细说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就业至今的详细经历。
  ⑥报考基础教育二司(职位代码0401006002)、高等教育司(职位代码0401010001)、教师工作司(职位代码040101200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具体请查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人事司公务员处,邮编100816。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材料概不退还。
  考生需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我部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拟定于2月27日至3月3日之间择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将于近期陆续在教育部主页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10-66096306
       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教育部人事司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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