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师招聘交流群:476076785
新疆考试咨询微信:xj-kszx
为进一步加强温泉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新教师[2017]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17]8号)的有关要求,温泉县决定实施2017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特岗教师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新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1)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面试,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持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小学、初中阶段岗位,持有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学前教育阶段岗位。
(4)在中小学岗位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二、招聘方式
实地招聘:相关院校就业指导中心
三、招聘程序
(一)与相关院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发布招聘信息。
(二)确定现场招聘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审查。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书(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
(四)组织考生进行面试(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1、学前教育特岗教师面试程序:
(1)汉语授课能力测试
由考生事先自行准备幼儿园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共5节教学活动设计。现场由考官在5节教学活动设计中任意抽取一节授课,考官同时根据现场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前专业知识提问。时间10分钟,分值60分。
(2)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形式分为自弹自唱(必考项目),舞蹈及简笔画(考生任选一项)。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
2、中小学特岗教师面试程序
(1)面试考核项目:设计教学方案能力(23分)、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能力(47分)、教师职业基本素养(20分)、应变能力(10分),总分100分。
(2)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40分钟)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应变能力测试。由招聘成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出两道题现场做答。
四、体检、政审
1、体检。通过面试的考生签订协议后,由招聘方统一组织体检。
2、政审。由考生提供所就读院校或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五、签订协议
经面试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7年7月5日前提交温泉县教育局。
六、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必须于2017年8月5日前到温泉县教育局报到,并按时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特岗教师待遇
(一)特岗教师来温泉县报到的直线车费可凭单据报销;报到后由招聘学校安排教师周转房居住。
(二)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津贴、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享受按规定纳入温泉县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享受婚前每年一次探亲假,婚后三年一次探亲假,按规定报销往返车费。
(三)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由温泉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三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咨询电话:
温泉县教育局人事办:0909-8223632
黎老师:13319097765
赵老师:13779023617
白老师:15009090332
董老师:15899385360
监督电话:
温泉县教育纪工委: 0909-8226506
温泉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
新疆华政: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