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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已完成面试阶段,下一步将进行调剂工作,根据《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简章》、《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和中小学特岗教师简章》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教师招聘调剂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的原则、按照自治区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招聘伊犁州直岗位代码排序调剂到相同学段、相同(相近)学科的空缺岗位;学前岗位经调剂仍有空缺岗位的,未调剂录取的师范类专业的中小学考生可按照上述调剂原则进行调剂;
2.调剂时首先在考生所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域内调剂,后跨县市调剂;
3.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本人申请书(见附表)必须于2017年7月30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本人的委托书)(传真件、扫描件等不予受理)交至霍尔果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一楼119室(考务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被调剂考生由报考县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空缺岗位将于2017年8月2日在本网站公布。
监督电话:0999-8290016
附件:岗位调剂申请书
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伊犁州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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