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伊宁市招聘260名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简章
2017-07-27 10:20:29   来源:伊宁市   评论:0 点击:

新疆教师招聘交流群:476076785为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和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学前及义务段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高学历、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大力推进双语教育事业发

新疆教师招聘交流群:476076785

为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和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学前及义务段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高学历、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大力推进双语教育事业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学前双语教师,40名小学教师,20名初中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应届、历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对已参加2017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入闱且未被录用的伊宁市岗位考生,在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岗位需要、本人自愿的基础上,不用参加面试,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聘用。

      2、对已参加2017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上线且未入闱面试的伊宁市岗位考生,符合资格条件的可直接面试。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及时限的截止时间至2017年7月27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3)应具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能力。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此次招聘为自主招聘,取消笔试环节)

(一)发布招聘简章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XJ-YNSRSJ)

      伊宁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ynks0999)

      伊宁市教育微信公众平台(ynsjyj)

      伊犁绿河谷网( http://www.ylnet.com.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2017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伊宁市第十七小学、伊宁市第十七小学位于伊宁市斯大林街六巷内【可乘坐1路(大世界站)、4路、18路、19路(茂业广场站)、10路(苗苗幼儿园站)】

      4、报名费用: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5、岗位表、报名表、政审表、专业参考目录下载地址:伊犁绿河谷网( http://www.ylnet.com.cn)

      6、联系电话:0999-8332316

(三)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招聘组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

      (1)《2017年伊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粘贴照片须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新疆教师招聘交流群:476076785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证明材料要有“全日制本科(或专科)”、“2017年毕业”、“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

      (4)考生必须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7年以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档案,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n,注册、打印,提供二维码版)一份。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A4纸上并签名。

      (8)报考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面试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复印报考特岗教师的报名表和加盖“准予参加面试”条形章的准考证。

      (9)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右下角签名,资格审查时将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分别摆放。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7月8日4日—2017月8月5日

(每天开始时间上午北京时间10:00,下午15:30)

2、面试地点:伊宁市第二十四小学

伊宁市第二十四小学位于经济合作区四川路579号,可乘坐1路、4路(401)、8路、12路(妇幼保健院站),9路、17路(苹果二期东门站)

3、面试结束后,将于2017年8月6日在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XJ-YNSRSJ)、伊宁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ynks0999)、伊宁市教育微信公众平台(ynsjyj)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

      (2)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准予参加面试”条形章的报名表,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考官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学段学科提问,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5)考生凡在面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疆教师招聘交流群:476076785

(五)体检、政审: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8日

      1、学前体检时间:2017年8月7日

      2、中小学体检时间:2017年8月8日

      参加体检人员以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自备一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伊宁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份政审表于2017年8月8日前交至伊宁市教育局人事科。

(六)调剂:2017年8月9日

      对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兼顾民族比例,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服从调剂须在报名时予以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

(七)公示: 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4日

      伊宁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伊宁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XJ-YNSRSJ)、伊宁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ynks0999)、伊宁市教育微信公众平台(ynsjyj)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八)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同被聘用人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限为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不超过三年)。工资按照新招聘特岗教师标准发放,同时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经费由市财政统一解决。

      (二)被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按照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解除聘用关系。

      (三)被聘用人员在三年内应积极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 、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考试。

      (四)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新疆教师招聘交流群:476076785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教育局纪检办公室0999-8327156。

详细下载:

附件1:2017年伊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附件2:2017年伊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岗位表

附件3:《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2017年伊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

附件5: 2017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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