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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普及自治县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县幼儿教育发展,提升幼儿双语教育水平,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学前教育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50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焉耆县户籍(不含第二师户籍),户籍落户日期截止2017年8月15日,因考入高校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尚未迁回的焉耆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按生源地报考;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8月15日至197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30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8月15日至198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目前在岗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及离岗不满一年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5日-8月18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21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
(二)报考地点:焉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三)面试时间:2017年8月22日开始(详情以准考证为主)
(四)体检、考察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时间:体检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焉耆县招聘幼儿园学前教育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考程序
招考采取面试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确认
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登录焉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xjyq.gov.cn);
(2)下载打印《焉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报名和面试时携带);
(3)准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4)报名面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4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当天,考生需持下载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具有在焉耆县教育系统工作经历满二年以上的,需提供焉耆县教科局出具的证明。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考试。具体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教科局配合。
2、面试科目:《学前幼儿教材》
3、面试要求: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四)组织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面试成绩依次排名,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地点及要求
体检需在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仅检查各类传染性疾病,体检费用暂定350元左右,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招聘,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政审
考生须填写《2017年焉耆县招聘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焉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3天。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县人社局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聘用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新疆教师招聘交流群:559167647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焉耆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yq.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咨询
联系人:杨敏、席婕 联系电话:13999607566、13379769789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焉耆县招聘幼儿园学前教育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 | 0991-4595806,13809957526 | 地址 | 乌市沙区西北路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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