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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尉犁县教师队伍现状和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及编外聘用教师离岗情况,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补充38名编外聘用教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户籍不限;在巴州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报考。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23日至1999年8月23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4.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5.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6.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艰苦地区服务期限未满者)、在尉犁县任教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人事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受过处理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职位
具体详见《2017年尉犁县公开招聘教师(编外聘用)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8月27日(每天10:30-13:00;16:00-19:00,以上为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尉犁县公开招聘教师(编外聘用)考试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本人学信档案用户名及密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尉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五楼508室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相关费用
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本次考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印制,要求考生全部用汉语答题。
笔试科目1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3.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8月31日18:00在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所报考的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9月1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告。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时尚未到达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定其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辩部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
( 4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可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附件3)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尉犁县公开招聘教师(编外聘用)考察表》(从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九)调剂
调剂人员从招聘岗位入围面试并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编外聘用人员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员按照《尉犁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聘相关网站了解考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尉犁县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尉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咨询电话:0996-4028210
尉犁县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996-4024676
尉犁政府网网址: http://www.yuli.gov.cn/
附件:
1.2017年秋季尉犁县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编外聘用)职位表.xls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doc
4.《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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