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以下简称聘用制收费员)队伍,根据哈密公路管理局工作实际,经请示自治区公路局组织人事处,现拟定招录84名厅聘收费人员(含10名锅炉工),招录方案如下:
一、招录工作原则
聘用制收费员的招聘工作,应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1、哈密地区户籍(哈密公路管理局正式在编职工配偶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政治可靠,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5月31日至198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中专或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汉语会话能力,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6、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7、服从组织分配。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录收费人员84名(祥见岗位需求表)
四、招录方式
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填写由聘用制收费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印发《公路管理局聘用人员招聘审批登记表》、《公路管理局聘用人员招聘审批登记汇总表》;
2、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4日-15日,每天北京时间9:00~13:00,16:00~20: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考试等各项费用由考生自理。报名及笔试费用55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4、考生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职业能力、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民族理论政策、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
2、考试由哈密公路管理局委托当地人事部门考试中心或其它中介机构组织统一命题、试卷印刷、阅卷及笔试成绩汇总等(包括准考证发放、考场安排、监考)。
3、试卷分汉、维2种语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选择试卷语种。
4、笔试时间: 2015年5月24日
5、笔试加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6、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在所报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聘用制收费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拟招聘人员的面试工作。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于201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用人单位体检人选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于2015年6月5日之前完成。
(五)政审
全面审查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原单位应提供其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哈密公路管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录用及培训
拟聘人选名单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经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得调换工作岗位。
若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和哈密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实施招聘工作期间,单位设有举报箱。为进行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七、其他事宜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招聘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用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选派得力人员精心组织实施。
2、制定应急预案。本次招聘工作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各用人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个体和群体事件,保证招聘工作平稳进行。
3、招聘工作中如遇到不可预见的问题,由哈密公路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