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非教师岗笔试环节已结束(见附件),我校将对非教师岗位笔试通过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报到、资格复审
1. 历届毕业生及已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报名时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及证书原件,并携带1寸免冠近照一张。
2.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三方协议)、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报名时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及证书原件,并携带1寸免冠近照一张。
如逾期未交或证书不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 报到、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5月22日—5月29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40—18: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4. 报到、资格复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观园路100号 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人事处(文科5号楼326室)。
二、面试时间:2015年6月2日(周二) 北京时间10:30分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当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场,逾期未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如身份证遗失,请携带公安机关开据的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单位证明、学生证、驾驶证均视为无效证件。
四、联系人:赵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1-411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