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2010-2014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根据《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方案》(新人社发〔2015〕58号)要求,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国资委积极协调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国有控股企业,开发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目前报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第一批企业就业岗位540个(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疏勒县户籍2010-2014年未就业或灵活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基本条件;
3、本人自愿,家庭支持,身体健康;
4、母语非汉语毕业生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达到民族汉考(MHK)三级乙等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报名范围:
1、非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
2、已参加过自治区前期培养以及期间被开除和自愿放弃的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的,及近3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毕业生;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企业或其他行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5、因生理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培训的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1日-7月2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7日下午北京时间18:00
(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报名时请自行下载并填写《疏勒县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登记表》(详见附件2)前往疏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
(三)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MHK或HSK、户口本(户主页和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照片4张。
三、岗位性质:
此次开发的岗位均为企业岗位
四、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本次自治区提供的岗位有工作地点、户口、专业等方面的限制条件,请各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结合自身实际报名。
2、县人社局将依据《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审核报名资格,将初审后的报名情况汇总后,报地区大学生培养办。
3、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国有控股企业综合确定拟招聘人员后,自治区正式反馈地区,由地区大学生培养办与学员签订培养协议,具体培养形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张栋、艾克拜尔、古丽旦斯汗
联系电话:5758155
电子邮箱:1468791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