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第六批企业岗位信息通知
2017-06-16 11:34:2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新疆考试咨询微信:xj-kszx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

新疆考试咨询微信:xj-kszx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新人社函〔2017〕55号)要求,自治区开发了2017年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第六批企业岗位,共有28个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132名高校毕业生(附件1),并纳入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报名
  (一)各县(市)、开发区人社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此次计划岗位,便于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6月26日
  (三)报名条件:
  1.2012 --2017年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母语非汉语高校毕业生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达到民族汉考(MHK)三级乙等及以上;“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基本条件。
  4.本人自愿,家庭支持,身体健康。
  (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人社局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汉语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照片2张。各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学历、专业等情况审查,并做好报名人员相关档案资料留存;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户籍审查。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开发区人社局要要依托“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系统”审核报名资格,认真汇总报名情况,于6月28日前将《企业岗位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仁军   吐尔逊江•艾尼瓦尔
  联系电话:0997-2159276   2151965

附件:1.企业岗位需求表

2.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企业岗位报名汇总表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5日

加微信:xj-kszx,拉入学习交流群

新疆华政: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相关热词搜索:自治区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 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培训

上一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篇:2017年新疆气象局艰苦台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