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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干部培训中心、价格监测中心、经济研究院、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自治区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自治区信息中心、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干部培训中心: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02号。主要职责:承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价格监测中心: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339号酒花大厦20楼。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区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市场动态分析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异动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服务;负责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全区价格监测业务工作。
(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经济研究院: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局)级,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8楼。主要职责:研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改革问题,为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改革提供决策服务;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各级政府、产业部门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开展规划、投资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咨询服务。
(四)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自治区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属于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局)级,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5-1号。主要职责:接受政府委托,对政府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和规划进行评审、评估及节能评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接受国内外业主委托,编制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开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咨询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五)自治区信息中心: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局)级,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主要职责:承担全区经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和管理,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承担全区电子政务外网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工作;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与服务。
(六)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局)级,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主要职责:承担国家补助以及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查代建单位的基本条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审查项目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的代建合同,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代建单位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对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协调代建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的关系,向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审计、监察等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负责代建项目全过程的协调与服务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17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残疾人身体状况能够进行正常工作);
6、残疾人岗位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7、符合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附表),30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14日后出生;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方法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www.xjdrc.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缴费: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蓝底或白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7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休息时间除外)。
(6)缴费时间:
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7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休息时间除外)。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自2017年6月29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电话:0991-2822545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2、报考注意事项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定于笔试结束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笔试时间120分钟,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3日(星期一),具体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及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考残疾人岗位,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40%)+(面试×60%)=100分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残联官网(www.xjdpf.org.cn/)网上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残疾人岗位面试人员,需重新对其残疾类别及等级进行复审。
(五)考察
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www.xjdrc.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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