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布尔津县招聘艺术团县财政聘用人员公告
2016-03-15 11:15:50   来源:布尔津县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新疆考试交流群 529128541为充实和加强布尔津县专业艺术人才队伍,满足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及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需求,经布尔津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5名艺术团财政聘用人员。一、招聘原则坚

新疆考试交流群 529128541

为充实和加强布尔津县专业艺术人才队伍,满足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及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需求,经布尔津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5名艺术团财政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

(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新疆户籍;

(三)在布尔津县艺术团工作3年及以上(2013年1月1日前入团);

(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文艺工作,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有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六)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参加反动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正被调查处理,尚未解除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文艺演出工作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下午19:30分。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

3.报名联系人:赵爱英、何凤

4.报名联系电话:0906-6526116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专业测试费80元,合计95元。

6.报名要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携带近3个月以内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填写《2015年布尔津县公开招聘艺术团财政供养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由艺术团统一出具考生在艺术团工作期间的工资证明复印件。

7.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16日下午16:00-20:00,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

(二)专业测试

1.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岗位及专业分别测试舞蹈、冬不拉弹奏、冬不拉弹唱三类;

(1)舞蹈类评分标准:舞蹈基本功占30%、表演占40%,编导占30%;

(2)冬不拉弹奏评分标准:乐理知识占30%,弹奏占70%;

(3)冬不拉弹唱评分标准:乐理占30%,冬不拉弹奏占35%,演唱占35%。

2.聘请专业评委采取现场打分形式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3.测试时间:3月18日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录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由此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体检时间:3月21日

(四)政审

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政审截止时间:3月23日

(五)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县文体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查实,将取消任用资格,空缺的依次递补。

公示时间:3月24日-3月27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艺术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从2016年4月起,最低服务期5年,其中试用期1年。

五、招聘待遇

艺术团聘用人员身份为合同制财政聘用人员,无正式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职称、五险一金等标准,不得提拔和调出本县。工资待遇从2016年4月起。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考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七、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录领导小组另行通知。《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06-6526116

附件:1.2016年布尔津县公开招聘艺术团财政供养人员职位表

     2.2016年布尔津县公开招聘艺术团财政供养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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