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人公交车驾驶员工作简章
2016-10-10 15:00:39   来源:布尔津县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新疆考试交流群529128541为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改善群众安全经济出行条件,我县计划开通县城内公交车,根据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现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品德、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

新疆考试交流群 529128541

为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改善群众安全经济出行条件,我县计划开通县城内公交车,根据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现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品德、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驾驶员8人。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公交车驾驶员共计8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二)持A1照、A3照3年以上驾龄;

(三)性别、族别不限,初中及以上学历,阿勒泰地区户籍;

(四)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55周岁及以下(即:1961年10月1日至1991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有较大驾驶安全违法记录的;

2.有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因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际驾驶操作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28日;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

3.报名联系人:赵爱英、扎米拉

4.联系电话:6526116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实际驾驶操作考试费40元。

6.报名方法: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2016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驾驶员报名表》。

7.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31日10:00--19:30(北京时间),在报名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8.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填写准确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如因报考者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驾驶证考试科目一内容),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设置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组织考试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调剂补录。

3.笔试定于2016年11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2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

(三)实际驾驶操作考试

1.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进入实际驾驶操作考试,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2.实际驾驶操作定于2016年 11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实操考试通知单。

3.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实操考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按时参加驾驶操作考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驾驶操作成绩×60%。

总成绩于2016年11月4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驾驶安全记录等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岗前培训

由交通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由公交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签订劳动合同。聘期5年,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聘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逾期3天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十)调剂

调剂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服从调剂、未入闱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四、工资待遇

缴纳社会保险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3800—4500元左右不等(经公司考核后,予以发放)。

食宿自理。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组织部、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6532966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六、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释

(一)《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6116

布尔津县交通局:0906-6526677

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驾驶员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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