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洛浦县乡镇事业编招聘公告
2016-08-03 11:16:31   来源:洛浦县党建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考试交流群529128541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定不移”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根据和田地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荐上报从优秀村党

新疆考试交流群 52912854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定不移”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根据和田地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荐上报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通知》(和党组〔2016〕49号)要求,2016年,洛浦县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2名;

2.对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的,不设定名额,招聘使用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 政治坚强,坚持“五个认同”,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决策部署,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保持高度一致。

2. 品行端正,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抓敢管,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2013年7月7日前任村党组织书记,1966年7月7日后出生),任期内集体或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须任职1年以上。

4. 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增进民族团结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中央机关和国家部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表彰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学历和年龄条件。

5. 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3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 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案(事)件、暴恐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任务未完成或完成后又反弹的,“星级化”创建评定为“5颗星”以下的。

3. 近亲属和近姻亲关系中有宗教极端思想或行为表现,或参与暴恐案件、“三非”活动的。

4. 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行为,或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5.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7月25日前,县委组织部和编办、人社局按照招聘工作安排,分别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发布公告,同时由乡镇党委将招聘信息传达到每个村,由访惠聚工作组组长为村党支部书记逐项讲解《关于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为5天。

2.乡镇党委推荐。7月31日前,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乡镇党委根据村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大学生村官的书面申请情况,结合人选条件和要求,推荐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8月10日前,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委、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成立联合考察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和政审,征求纪检、民宗、公安、计生等相关部门及“访惠聚”工作组意见建议。考察和政审结束后,由县委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本县及其所在乡镇、村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对公示及核查无异议的人选,按照1:3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报地委组织部。

4.地州市审核。8月下旬,地委组织部会同编办、人社局、公安局对县委推荐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社会关系。

5.考试。9月上旬,在本县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内,由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

6.体检。9月中旬,对资格复审无异议的,按照自治区分配名额,由地区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

7.自治区复审。9月下旬,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由地委组织部作为建议人选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复审。

8.公示。10月上、中旬,经自治区复审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地区、县委组织部通过各级媒体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确定聘用人员。11月中旬前,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地委组织部起草招聘工作报告、公示情况报告,经地委组织部部长审核签字后,与拟聘用人选《推荐表》《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

10.办理聘用手续。11月下旬,自治区人社厅下发聘用文件,由地区、县委编办、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为确定的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11.岗前培训。12月,地区人社部门对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组织岗前培训。

四、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大学生村官携带推荐表和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受表彰情况原件、复印件于7月31日到乡镇党政党建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03-6620444

中共洛浦县委组织部

中共洛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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