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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调剂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
二、调剂对象
参加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空缺岗位调剂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简章》有关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规定;
(二)具备空缺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及以上。
以下考生不能参加调剂:
1.已入闱体检环节的考生;
2.面试不合格的考生。
三、调剂方式
(一)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根据空缺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调剂程序
(一)发布空缺岗位
2016年10月15日11:0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lmq.xjrs.gov.cn)和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wlmqrsks.com)发布空缺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
调剂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方法查阅《调剂报名流程》,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10月15日17:00-10月18日18:00。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空缺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名单于10月19日16:00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10月20日-10月22日每天11:00-18:00(中午不休息);
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二支队驻地小二楼(地址:青年路1038号,乘8、14、59、801路、BRT2号线红桥站下车即到)。
2.申请调剂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空缺岗位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准考证、报名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详见《简章》。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已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结果有效,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
(五)体能测评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8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的规定进行。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0991-491844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0991-4638184
附件:
1.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空缺岗位表
2.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空缺岗位资格审查表
3.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