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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水利水电学校(新疆水利水电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新疆水利水电技工学校)座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占地面积228亩,成立于1978年,是一所公办性质的、以理工科为主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迄今已有30多年的办学历史。
校舍总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209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75%,在校生3000余人。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能精湛,锐意进取,适应教学要求和人才培养工作要求的师资队伍。学校坚持走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路子,注重职工文化素养的提高,全面实施品牌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战略,办学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http://www.xjslt.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0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1月14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七)非在校就读学生;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在业务系统栏目内点击水利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席燕,联系电话 :0991-6636709。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专业目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试行)。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水利水电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招聘单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
八、考试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相关专家命题。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水利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5、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分为两个步骤。一是新疆水利水电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教学试讲,考生须准备纸质教案(教学设计)二份,内容30分钟。二是进行结构化面试。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水利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5)面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http://www.xjslt.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水利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水利厅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自治区水利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同新疆水利水电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水利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水利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水利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驻水利厅纪检组、自治区水利厅政治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
王 旭 自治区纪检委驻水利厅纪委组、监察室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5815659
马俊虎 自治区水利厅政治部副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5816571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水利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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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