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吐鲁番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
2017-02-04 11:27:02   来源: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根据《关于下达第三批消防文职人员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016〕27号)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546291595

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根据《关于下达第三批消防文职人员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016〕27号)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吐鲁番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8名。        

一、单位简介    

吐鲁番市公安消防支队属军事化管理单位,肩负着全市的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维稳处突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招聘的消防文员为地方全额事业编制,主要从事业务受理、文秘教育、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等;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24日至1999年1月23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1.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2.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211工程、985工程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优先。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资格证等有时限要求的,截止日期均为2017年1月24日之前。        

凡是有“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报考说明”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考范围(详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2月14日        

2.现场缴费确认:2017年2月20日10:00-19:00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近期同版本3张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到吐鲁番市新能源示范区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缴费确认,逾期没有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2月23日10:00以后      

(二)笔试:2017年2月25日 (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2017年2月27日18:00以后

(四)资格审查:2017年3月2日10:00—19:00,3月3日前完成递补工作

(五)面试时间:2017年3月6日

(六)体能测试、体检、考察:2017年3月7日起

(七)公示时间:体检考察结束后,即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1月24日通过吐鲁番网、火焰山网和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lf.gov.cn),点击“2017年吐鲁番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消防文员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        

2.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诚信报名,网上报名不进行专门审核,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3.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4.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55元,在现场缴费确认时再缴费。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下列情形之一,笔试总成绩加5分:①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者;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必须满规定的服务时间)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③烈士配偶及其子女。

符合加分条件的,请在现场缴费确认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3.笔试试题命制。笔试试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家组进行命制。

4.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吐鲁番网、火焰山网和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吐鲁番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2.资格审查内容和方式。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名额,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和期满服务证书;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内容:

(1)内容及方式。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逾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核对身份。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每人40元。        

(5)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为: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为:

笔试成绩×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总成绩        

若同职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能测评

面试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测评科目为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标准详见附件3)。        

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因体能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能考核人员。        

(七)体检

体检当日前往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体检和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政治审查

由市消防支队成立政治审查组,重点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要求填写《政治审查表》,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并提交岗位所需的有关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统一下达正式录聘文件。吐鲁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录聘文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岗前培训

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培训时间2个月,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分别各1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吐鲁番市消防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二)上岗

吐鲁番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统一安排具体聘用岗位,不服从安排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安排去向报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备案。        

五、监督及要求    

(一)为保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信息发布        

通过火焰山网(http://tlf.xjkunlun.cn/)、吐鲁番政府网(http://www.tlf.gov.cn/)、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lf.gov.cn/)发布招聘信息。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释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0995-7603013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0995-8830660        

监督电话:12388(市纪委信访举报专线)

附件:

1、2017年吐鲁番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表

2、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报考说明.

3、体能测试标准

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吐鲁番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领导小组

2017年1月24日

新疆华政教育: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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