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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乌苏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组领导、党管人才;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以德为先、注重能力。
二、招聘数量及基本条件
1、招聘数量
招聘书记员4人,其中汉族2人,维吾尔族1人,蒙古族1人(需精通蒙汉双语);
档案室工作人员4人(聘用时间暂定为半年,负责档案的扫描、上传等工作),汉族或能熟练掌握汉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 法律专业优先;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
(6)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7)认真细致,踏实肯干;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乌苏市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请登录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网址: /),下载填写《乌苏市人民法院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一同携带本人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复印件,系中共党员的须提交所在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乌苏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下午20:00时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按要求提交本人照片与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复印件,党员证明等材料。
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个人信息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1日,乌苏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五、考试与面试
1、考试主要为笔试、庭审录入和综合能力测试(书记员岗位,需自备笔记本电脑和插线板)、电子卷宗扫描上传能力测试(档案室工作人员);
2、笔试需使用汉语答题;
3、根据笔试及能力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量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10:30-12:30
笔试地点:乌苏市人民法院五楼大会议室
庭审录入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2017年3月22日下午16:30开始
庭审录入和综合能力测试地点:乌苏市人民法院五楼大会议室
电子卷宗扫描上传能力测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10:30开始
电子卷宗扫描上传能力测试地点:乌苏市人民法院档案室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等应知应会内容。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4日上午10:30,乌苏市人民法院。
5、根据汇总后的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工作人员名单。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书记员岗位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一经正式聘用缴纳五金;档案室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工资2300元/月。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乌苏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址:乌苏市长江路
联系电话:0992-8536125 0992-8538178
乌苏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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