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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所属七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管、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办和管理的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七个事业单位: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喀什维吾尔文出版社、伊犁人民出版社、克孜勒苏柯尔克孜文出版社、新疆人民卫生出版社、新疆音像出版社。主要职责是坚持以公益性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为主的出版方针,动员和组织著译力量从事创作、编著和翻译,出版为国家和人民所需要的图书、期刊及音像制品,出版国家、自治区交办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类出版物。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http://www.xjrmcbzs.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0日。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公告、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10日北京时间18:00。(休息日除外)
(6)缴费时间:
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10日北京时间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
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改动)。
(8)4月11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职位咨询电话:0991—2823427;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2.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提出书面申请,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站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⑤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站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结束后,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组织实施。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避免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负责解释。
附:
1.2016年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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