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试点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拟对部分空缺岗位进行调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二)参加调剂的考生,须符合《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招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空缺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调剂范围
(一)进行调剂的空缺岗位数量由各有关地州市组织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调剂工作在各有关地州市组织部门招考岗位范围内进行。
(二)空缺岗位不跨地区调剂。根据调剂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有关地州市组织部门对部分空缺岗位适当放宽了岗位条件,详见《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空缺岗位表》。
三、调剂对象
参加“天池计划”人员空缺岗位调剂的考生,应为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以下考生不在调剂人员范围:
(一)已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考生;
(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
(三)本人放弃参加体检、考察、录用的考生。
四、调剂方式
(一)申请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调剂人员超过一人时,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调剂。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调剂。
五、调剂程序
(一)公布空缺岗位及条件
2015年11月4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党建网站公布进行调剂的空缺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调剂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空缺岗位调剂条件的考生先与公布的电话取得联系,确认自行选择的一个岗位参加调剂考生的成绩排名情况,根据排名及工作要求自愿确定是否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和调剂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3、凡申请参加调剂考生的成绩及排名情况,由进行调剂的各地州市分别在本地州市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4、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详见《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空缺岗位表》。
(三)确定体检人员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同一调剂岗位根据参加调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岗位调剂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并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同一调剂岗位参加调剂考生达不到调剂人数的,按照实际进入调剂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调剂入闱体检的考生,按《简章》有关规定,由有关地州市组织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如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考生不合格,则该岗位取消。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自治区组织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为保证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也请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调剂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