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15年11月4日体检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复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检
(一)需要复检或缺席初检的考生,将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复检集中报到时间和地点
集中时间:11月9日上午9:30之前(北京时间);
集中地点: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南湖西路99号,市第19中学对面,乘23、34、61、153、309路在兽医站下车,或乘BRT5号线南湖西路站下车即到)。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复检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复检相关费用(根据复检项目确定)以及签字笔等;缺席初检的考生,还需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450元;
2、复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勿食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勿进食饮水,空腹参加体检,勿穿连体衣服,宜穿宽松衣服参加复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请及时跟报考机关(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联系,由报考机关(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
三、公示与选调
选调机关(区县)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附件:《2015年乌鲁木齐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