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喀什地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用人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公开选调38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范围及对象
报考范围为巴楚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全额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党政机关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报考全额事业单位的,须具备全额事业身份。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具备公选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三)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三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龄计算截至2013年5月1日。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公开选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其具有报名资格条件的《巴楚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须领导签署意见,报名表中“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栏须注明报考者身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全额事业),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公选职位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报考者可到报名点咨询或登陆巴楚县公众信息网下载《巴楚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巴楚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和《巴楚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费用: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40元/人,面试费40元/人。
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4月15日
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0998-6214075
报名联系人:汪东 吴坤燕
为确保公开选调质量,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对该职位进行公开选调,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可以转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调的条件和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答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并在联合办公大楼公示栏公示三天。同时,告知面试地点及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评职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1:2择优确定考察入闱人员。总成绩及考察人员名单在联合办公大楼公示栏公示三天。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公开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为确保公开选调人员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员的职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公开选调单位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对公开选调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巴楚县纪检监察局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公开选调工作的投诉举报。
3、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14075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