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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运行初期发展需要,经市党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43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人数:4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2、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省、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有违法、违纪、受处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40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11日下午13时。
2、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博乐市人力资源中心窗口(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件1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
7、报名费:15元 笔试费:40元
(二)笔试
1、笔试试题由市纪检委、组织部、人社局、市卫计委、市人民医院统一命制,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5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统一使用汉语。
4、需要笔试的岗位包括:护理、中药剂士(师)、西药剂士(师)、检验士(师)、心电图、彩超室,放射士(师)。
(三)面试
1、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部、纪检委组织,市卫计委、市人民医院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需要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不需要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4、面试时间定为2017年5月18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1、需要笔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2、只需要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总成绩拟于2017年5月22日公布,届时将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行。由博乐市人民医院与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当地纪检部门监督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由博乐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7年5月25日至6月1日通过博乐市双湖网、博乐市政府网、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微信平台公示七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专业技术等级核定工资,福利、绩效工资等同于在职职工。
2、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三、经费保障
此次招聘的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人员费用由博乐市财政予以保障。
四、监督及要求
博乐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组织和参与招聘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要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政策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博乐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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